| 97.12.09.至立法院參加「桃園機場條例草案」記者會照片 | |
         
搶救台灣勞工,全面停止引進及僱用外勞
別讓『夢幻』空港,變成『夢換』空港
~共 同 聲 明~ 2008/12/9
台灣勞工失業率高漲,政府應全面停止僱用外勞
1.政府應立即停止引進外勞,並徹底檢討外勞政策
過去因基層勞工缺工嚴重,政府才引進外勞,將外勞視為補充性質,至今基層勞工失業率高達4.3%,失業人口高達50萬人,基層勞力不再出現缺工現象,按理近年應刪減外勞人數,但事實並非如此,外勞使用量不斷增加,從過去的「補充性」轉而成「替代性」。雇主為降低人事成本,啟用工資低廉的外勞替代本勞工作,造成本勞失業率逐年攀升。
目前合法外勞約37萬人,含非法外勞約50萬人,以政府公告台灣失業人口已達近50萬人,政府應以本勞工作權為重,應立即全面停止僱用外勞,以釋放出工作機會,漸少本勞失業問題。
2.機場特區事業明訂全面僱用本國勞工
「機場特別條例草案」,正在立法院審議,本應有效實現發揮台灣產業之特色,鼓勵資本回流並且吸引外資,繁榮國家經濟與維持我國之競爭力。然而,政府卻急欲利用特別條例去塑造『特區』之名,用以規避國家勞動既有法令的手段,將會使國家體制大亂,勞工及社會大眾,將未蒙其利先受其害。
該條例草案中第48條及第50條規定,勢將造成特區內廠商僱用外勞人數比例不受限制,其受僱勞工之也不受基本工資保護的規範,形成特區內之企業不需遵照國家既有勞動法令之特權,造成國家資產淪為私人財團之利益剝削,不只對區外廠商不公平,日後也必會衍生嚴重外勞脫逃,尋求區外更高薪資的問題。
3.反對基本工資脫鉤
國家之勞動政策法令,不論是基於勞動人權或是社會之公平正義,本應一體適用,自不得以假「特區」之名,遂行法令不適用之特權。政府如若執意圖利特區廠商,而犧牲本國勞工之就業機會及壓榨特區內之勞動條件,則吾等聲明單位,基於維護勞動人權與公理正義之立場,堅決反對無限制進用外勞,堅決反對特區勞工工資脫離基本工資之保障。並將運用各種手段擴大抗爭,要求政府重視。
我們的聲明:
1. 政府應立即停止引進僱用外勞政策,並停止僱用外勞,以增加本國勞工就業機會。
2. 機場特區事業(含自由港區)明訂全面僱用本國勞工,且受我國勞基法與國訂基本工資之最低權利保護。
共同聲明單位:桃園縣總工會、桃園縣產業總工會、中華民國全國航空業總工會、國泰航空產業工會、桃勤公司產業工會、華儲公司產業工會、華夏公司產業工會、華膳空儲公司產業工會、………相關單位工會繼續連署中
| | 2008-12-10 |
|
|
|
© 2008 All Right Reserved - 華儲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