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申,貨棧門禁管制措施

發文日期:2021 6 29 日  

發文字號:進口通告110-07  

公告事項:

一、  依據「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」第13-2 條第二項:倉庫應置專人管理,人員出入須憑證件或許可文件,報關、報驗人員或貨主因陪同查驗、檢驗、檢疫、取樣或看樣而進入倉庫者,無現場關(官)員或經海關核准自主管理業者之專責人員在場下嚴禁碰觸貨物,查驗或作業完畢應將貨物包裝恢復原狀後迅速離開,不得逗留。

二、  即日起,業者無現場關(官)員或本公司自主管理專責人員陪同,請勿擅自進入庫區紅色管制線內取貨及碰觸貨物

三、  為維護作業貨物安全,業者不得進入拆理區作業

四、  以上,各區張貼公告,宣導各業界先進配合。

2021-06-29
© 2013 All Right Reserved - 華儲股份有限公司-空運倉儲業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