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配合臺北關電子門禁管制系統上線事宜

主旨:公告臺北關電子門禁管制系統上線。
依據: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轄管貨棧通行證管理作業規定。
一、 臺北關為強化貨棧門禁管理,實施電子門禁管制系統, 111年4月1日起人員需具備海關核發之證件,並經逐次線 上 登 記 申 請 後 始 得 進 出 貨 棧 , 線 上 申 辦 網 址 https://ptwcs.tradevan.com.tw,QR code如附件
二、 涉及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21條之特別准單事項者(包 含快遞區各項作業),仍需持紙本文件申請。

公告事項:
一、各證別須配合:
(一)承攬證/報關證/長期證:進倉前逐次線上登記申請,系 統將自動核定或由海關人員於線上進行准駁作業。
(二)臨時證:無論是否線上申請,均需持必要文(證)件至駐 庫海關辦公室臨櫃辦理,始可進行臨時證核定作業。
二、完成申請後:
請於每一次進、出倉時至本公司下列規定之哨點,由保全 協助進倉及出倉刷卡感應,完成「一進一出」完整紀錄。 為使下次申請得以順利核准,須完成每次進、出之完整刷 卡感應紀錄。
進、出口晶片感應設備分佈據點係考量安全動線、倉門距 離且避免繞經空側作業區等因素,規劃進口5點、出口4點 及快遞專區3點等保全哨點:

進口倉:
(一)進口一哨:位於進口0號門。
(二)進口四哨:位於進口15號門,小貨驗貨區前貨架處。
(三)進口六哨:位於進口25號通道。
(四)進口八哨:位於進口34號門(特殊物品庫)。
(五)進口九哨:位於進口45號門(B大自動化)。

出口倉:
(一)出口三哨:陸側10、11號門。
(二)出口五哨:E庫陸側18、19號門。
(三)雨庇一哨:F庫陸側27、28木墊專區。
(四)出口七哨:陸側30號門。

快遞倉:
(一)快遞一哨:理貨專用通道。
(二)快遞二哨:快遞進口驗貨區。
(三)OBC哨:快遞出口(驗貨區)。

行政大樓:
二通口:航空公司人員進出機坪管制區證件查驗。

※臺北關規定,上述哨點以外之任何通道(哨口),嚴格禁 止人員出入。
以上,謹請合併穿著反光背心,配合臺北關門禁管制規 定,謝謝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22-0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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